2023年2月28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度技术类案件审判工作情况以及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相关案例体现了涉数字经济和平台技术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其中,我所张博文律师、邹鹏律师主办的《“收卷切换装置”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权属案》成功获评2022年度技术类案件审判工作情况以及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收卷切换装置”职务
发明专利申请权权属案
【案情与裁判】
原告诉称其前员工蔡亮,在离职不满一年时间内,入职被告公司,并作为发明人申请了“一种应用于不干胶标签收卷机的收卷切换装置”的发明专利,且与蔡亮在原告公司承担的本职工作和所分配任务有关,且蔡亮对涉案专利有创造性贡献。被告明知涉案专利属于职务发明而恶意申请,严重侵害原告合法权益,应赔偿原告合理维权开支。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离职员工作出的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应当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时间要求,即涉案发明创造应当是在员工的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其二,内容要求,即涉案发明创造与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任务有关。在判断涉案发明创造是否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有关的发明创造”时,应注重维护原单位、离职员工以及离职员工新任职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重点审查离职员工本职工作或工作任务所属技术领域、从事的工作内容或者工作职责、技术主题、技术思路等方面的相关性,而不要求具体技术方案的一致性。涉案专利是蔡亮执行原告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其申请权应归原告所有。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权属纠纷中胜诉方合理开支应由败诉方支付的情况下,原告并未举证证明被告恶意申请和撤回涉案专利,故对其主张的合理费用不予支持。
原告共提起涉及6件专利的6个案件,法院均认定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属原告。该6案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典型意义】
专利权属争议的多发,体现了在科技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对发明创造归属保护的迫切需求。是否属于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的认定是专利权属纠纷的核心争议。本案厘清了专利法第六条第一款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所调整的法律关系,前者是用于解决员工和单位之间因专利权属发生争议的情况,而后者则是用于解决员工任职的原单位和新单位间因发明创造归属发生争议的情况。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在确定涉发明创造是否属于职务发明时通常并不一定需要进行技术方案的比对,更不要求涉案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与原单位已经形成的技术方案实质相同,应当重点审查离职员工本职工作或工作任务所属技术领域、从事的工作内容或者工作职责、技术主题、技术思路等方面的相关性,从而认定涉案专利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
本案原告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于一体的专业致力于标签和包装及智能化数码印刷后加工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本案判决认定涉案专利属于执行原告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加强了对高新企业创新创造的司法保护,达到了保护企业物质技术投入与保护鼓励人才正当流动之间的利益平衡,为该行业技术的持续创新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律师介绍
张博文 律师
知恒律师事务所
专利代理师
深圳大学法律硕士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科学士
专业领域:
专注专利业务,包括专利布局,专利无效口审,专利侵权诉讼,专利检索分析等。
邹鹏 律师
知恒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
知识产权、劳动人事、公司治理、民商事诉讼
主要业绩:
著作权侵权案件(著作权与商标权交叉)
2021年,当事人商标被其经销商抢注,并在市场上大量生产与当事人相同的产品,挤压当事人市场。接受委托后,经过分析,决定以著作权侵权的方式启动维权并同步提起商标无效等手段,目前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