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恒资讯

法律咨询热线:0755-8889-0066

知恒喜讯 | 尽心尽责,业界好标杆——知恒张楠楠刑辩律师团队获赠锦旗
发布日期:2023-11-10 浏览394次

近日,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张楠楠刑辩律师团队送上“尽心尽责,业界好标杆”的锦旗以表达感谢之情。


image.png


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通过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让其他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而被刑事立案。

张楠楠刑辩律师团队依法接受当事人及其公司委托代理此案件,经过团队研讨、阅卷及与当事人的多次沟通,迅速确定了辩护策略:争取企业合规不起诉。团队与检察官多次沟通、面谈并提交书面材料,检察官最终同意拟合规不起诉的意见。

随后,张楠楠刑辩律师团队对某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开展合规工作:一以提供法律法规资料、培训讲解、专人专组指导等方式,向涉案公司及当事人提供有关税务合规、企业经营合规、知识产权合规、劳动合规、数据合规、反腐败合规、诚信合规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培训、讲座和指导;二帮助涉案公司定期组织开展管理层范围的和全体员工范围的法律知识和合规体系培训;三帮助和指导涉案公司成立了包括各级管理层参与、并以各部门负责人为监督员的合规化小组,从部门架构、工作流程、监督机制等方面完善合规化体系在公司运营过程中的实施运行。

涉案企业顺利通过第三方监督考察和听证会验收,检察机关依法对涉案企业及法定代表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张楠楠刑事律师团队专注刑事辩护领域,为涉嫌犯罪案件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全程服务,维护每一位当事人的基本人权。锦旗虽小,却蕴含着当事人及其公司对律师沉甸甸的感激之情。未来,知恒律师将不负当事人所托,深耕刑事辩护专业,用优质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律师简介


99c39edda600e7d097191c91f20d7791.jpg

张楠楠律师

知恒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刑事中心主任

深圳市律师协会商事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优秀女律师

张楠楠律师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刑事合规、刑事风险防控等法律事务,主办过多起不予起诉、公安阶段撤案、取保候审、宣告缓刑案件。


法律咨询电话:0755-8889 0066

电话:0755- 8889-0066
传真:0755-83184636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广电金融中心22层
邮编:518000
微信公众号:知恒律师事务所
微博:知恒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