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8日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第十一期业务交流会——《传销案件的辩护逻辑》于知恒总部大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交流会特别邀请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金桥百信(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邱祖芳;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听证员胡聪带来精彩分享。中华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广东啸风律师事务所首席刑辩律师蔡华;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知恒刑事中心副主任甘定中;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戴剑敏受邀与谈。深圳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谭仲萱作总结发言。知恒刑事中心副主任郭良,知恒股权高级合伙人申式金等出席。本次分享会由知恒管委会委员、刑事中心主任张楠楠担任主持。
主持人致开场辞
知恒管委会委员、刑事中心主任张楠楠
张楠楠主任上台致辞,近几年,裁判文书网上能搜索到的深圳市传销案件有近2000件,还有更多没有上网的传销案件,数量非常多,涉及地域较宽、金额也较难认定,面对困难复杂的传销案件,刑辩律师该如何制定辩护策略,相信在今天的主题讲座中,通过主讲嘉宾及与谈嘉宾的分享,各位听众都能有所启发。
主题分享《传销案件的辩护逻辑》
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金桥百信(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邱祖芳
邱祖芳律师从多年办案经验出发,结合理论与实践经验对传销案件辩护逻辑进行了系统梳理,讲解了传销案件主从犯的认定、案件证据取证、验证与审查等问题,深入分析了传销犯罪中主从犯与单位犯罪中主从犯的关系以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组织者与领导者的行为区别等。邱祖芳律师的分享既有深度,也有广度,对刑辩律师处理相关案件极具意义。
主题分享《关于传销犯罪辩护的几点思考》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广东省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听证员胡聪
胡聪律师分享了办理传销案件的思考与心得,厘清传销犯罪的性质,分析传销犯罪与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的区别,结合理论与实操经验深入分析传销犯罪无罪辩点之对“团队计酬”的理解与适用,解析了“团队计酬”式传销与非法经营的关系。胡聪律师的分享细致深入,极具启发性。
与谈嘉宾点评
中华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西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高级研究院副院长、广东啸风律师事务所首席刑辩律师蔡华
蔡华律师表示,两位分享嘉宾分别从宏观、微观的角度深入分析了传销案件的辩护策略,在今天的分享中收益良多,来自不同地区的刑辩律师在此共同探讨案件,一同研究专业,体现了律师协同合作的重要性,希望大家今后通力合作,一起办好案件,携手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广东省律师协会经济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知恒刑事中心副主任甘定中
甘定中主任的点评感性而真挚,从其多年办案经验出发,简要阐述了传销犯罪在中国的前世今生,并提到,法律行业是讲究文意与逻辑的行业,两位嘉宾的分享令自己感触颇深,刑事辩护道阻且长,希望社会各界都能给予刑辩律师更多的理解与支持,共同促进法治进步,推动立法完善。
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戴剑敏
戴剑敏律师以自己的实务经验为例,阐述了传销案件的复杂性,探讨了行政传销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区别与不同应对策略。戴剑敏律师提到,律师需要全面研究案件材料,把握关键问题,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才能提供更好的服务。
总结发言
深圳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谭仲萱
谭仲萱主任上台总结,我们基于共同的热爱与情怀荟聚于此,共同举办这场关于传销犯罪辩护的知识盛宴,这是深圳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第十一期业务交流会,在此代表专业委、也作为一名在此次分享中受益匪浅的听众,向各位嘉宾与线上线下的听众致以感谢。
参观知恒办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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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与会人员剪影
合照
此次业务交流会在有效提升律师专业能力的同时,强化了不同地区律师同行间的联系。知恒将持续举办专业交流活动,坚定专业化建设道路,致力专业强所建设,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法治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