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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恒动态 | 知恒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中心2024年第二次全体大会暨股东权益事务部学习分享会圆满举行
发布日期:2024-04-02 浏览369次

2024年4月2日下午,知恒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事务中心2024年第二次全体大会暨股东权益事务部学习分享会于知恒总部大会议室圆满举行。知恒公司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刘鸿及中心全体成员出席。会议由知恒公司法律事务中心股东权益事务部副主任陈洪主持。


主任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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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恒公司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刘鸿


刘鸿主任上台致辞,公司法律事务中心自成立以来,经历三个月的运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非常感谢各位成员积极参与中心建设工作。中心的理念是让每位成员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助力知恒专业化建设。在过去的三个月中,中心建设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未来,希望中心的各位成员再接再厉,继续努力,更上一层楼。


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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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恒公司法律事务中心秘书长周艳军


周艳军律师进行知恒公司法律事务中心工作汇报,中心自成立以来,现已吸引了7名新成员加入;中心各项工作均按照规划有序开展,包括开展专业讲座、组织撰写专业文章等,未来中心将持续组织开展专业学习交流活动,各事务部也将践行中心理念,让每位成员积极参与到中心及律所的各项活动中。


“新《公司法》下,如何通过章程的设计来保障股东权益?”主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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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恒公司法律事务中心股东权益事务部副主任闵娜


闵娜律师首先介绍了自己对新公司法的学习心得,包括从征求意见稿到正式发布稿的学习过程,随后从股东的责、权、利三个维度,围绕公司章程的效力、章程条款的性质和章程自治性条款的设置等内容,阐述了公司章程的重要性和作用,以及对公司、股东、董监高等的约束力,强调了公司章程设计应根据公司特点和法律规定,充分体现公司的意思自治,从而更好地保障股东权益。此外,还讨论了新公司法要求在股东五年实缴出资的问题,介绍了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三年缓冲期和五年出资时长的征求意见稿规定。闵娜律师表示,商事律师应该在提升法律专业能力的同时,提升管理思维和商事思维,以更好地为公司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闵娜律师通过丰富的案例和细致的解读,为大家深刻分析了在新《公司法》下如何保障股东权益的方式方法。


点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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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恒公司法律事务中心商事争议解决事务部副主任张秀兰


张秀兰副主任上台点评,感谢闵娜律师的分享,也非常高兴看到在刘鸿主任的带领下,公司法律事务中心的各位成员满怀学习的热情,力学不倦。闵娜律师提出的“做懂法律、懂管理,同时具备逻辑思维与商事思维的律师”,令人感触颇深,民事思维与商事思维区别很大,公司法律事务专业律师需要建立起强大的商事思维逻辑,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提供服务。

刘鸿主任在点评环节也对闵娜律师的讲座大为赞赏,认为闵娜律师今天的分享选题特别,准备充分,讲课热情洋溢,精彩纷呈,能够通过列举出问题逐个剖析和解答的方式,引人入胜,收效非常显著,同时能够把握要点,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分析和归纳,让人很有获得感。刘鸿主任认为通过写文章、讲座分享的方式促进大家精进专业,充分展示自我,相互学习和借鉴,共同进步和提高,这正是成立公司法律事务中心的初衷。希望大家在办理民商法律事务时能够用管理思维审视法律问题,用法律思维解决管理问题,这样才能真正成为合格的民商法律专家,才能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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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知恒公司法律事务中心股东权益事务部副主任陈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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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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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照


此次知恒公司法律事务中心全体大会暨股东权益事务部学习分享会成功举办,在制定中心工作规划的同时,加强专业学习,提升团队凝聚力。中心成员将保持学习,精进专业,积极参与到中心工作中,助力建设提供公司法律事务综合性、一站式解决方案,打造惠及广大律师客户的平台,为知恒专业化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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