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诉讼与仲裁;公司股权、房地产建设施工纠纷;企业合规与法律顾问;商税法综合业务
张永强律师,专注于商事诉讼与企业合规领域,尤其擅长股权、房地产及商税法交叉复杂案件的终局解决。执业以卓越的文书与庭审掌控力著称:擅长构建逻辑闭环、攻防兼备的法律论证,并善于在庭审中化繁为简,精准引导裁判思路。更深谙企业家的商业逻辑,善于从头构建合规风控体系,并提供超越诉讼的多元化解决方案。带领团队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顾问与诉讼代理服务,致力于以“法律+商业”的综合视角,为客户防范风险、实现商业目标。
张永强律师执业16年,深耕于民商事法律事务,成功代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1.代理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某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某某置地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仲裁案。标的4亿多。
2、代理某某砂石有限公司诉某某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案(矿产压覆)。标的1.4亿。
3、代理某某有限公司诉某某合同纠纷案。本诉标的1亿多,某某反诉1.6亿多,代理本诉全部得到支持,对方反诉全部予以驳回。
4、代理某某建设施工企业诉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成功为施工企业追讨回1.6亿工程款。
5、代理某某购物中心与上百名小业主租赁合同纠纷,购物中心因受疫情影响经济下滑,租金调整至返租合同的一半。为购物中心每年节省上千万支出。
6、代理某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某某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开发纠纷二审案件。二审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该案房开企业一审败诉,二审虽然维持原判,但最高院判决对代理人提出的一审认定事实错误、遗漏的事实认定,判决书明确可以另行起诉。后通过另行起诉成功为某某房地产公司挽回3000多万的损失。
7、代理某某公司股东争议,涉及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公司证照返还纠纷、股东利益责任纠纷系列案。
8、代理多家企业涉及的税务局稽查案件,通过非诉方式,企业避免了刑事追责,避免罚款及滞纳金。
《保险合同解除后法律效力研究》发表于《贵州工学院学报》2004 年第6卷第3期
《对我国实行个人存款储蓄实名制的法律思考》发表于《贵州干部教育》2004年3月25日第4期
《我国实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思考》发表于《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05 年第1期
2005 年参加贵州省高等人文社科课题《我国保险业中诚信问题的现状及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