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企业法律顾问
1. 某企业涉嫌污染环境罪一案,在检察院阶段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不起诉。
2. 舟山周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成功在公安侦查阶段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结案。
3. 某A公司以安徽某化妆品生产公司无证生产为由,起诉要求退货退款并赔偿损失上百万余元,接受安徽公司委托后,展开充分论证并制定了详细的代理策略,最终一审、二审均驳回某A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4. 舟山王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价税合计人民币180余万元,成功在检察院阶段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
5. 舟山李某,因个人纠纷拳击他人导致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辩护律师坚持被害人自身存在过错且犯罪嫌疑人自身存在众多可减轻、从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6. 舟山商品房预售合同群体性纠纷,代理消费者向开发商维权,取得良好的效果。
公安任职期间,荣获定海区优秀人民警察称号,个人三等功一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