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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晟
  • 业务领域

    个人简介

           兰州大学法律硕士,曾任职央企法务,拥有丰富法律实务经验,为省属国企、招标机构等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处理日常法律咨询、法律文件审查等事务;代理多起服务合同、买卖合同、侵权责任等纠纷诉讼。还曾在企业负责建工、侵权、劳动类纠纷处理,开展合同审查、风控管控与合规管理及普法讲座,是兼具诉讼实战与企业法律事务管理能力的专业律师。


  • 律师简介
    经典案例或专项服务:

    案例1:(四川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促使原告放弃519万余元债权调解结案,为被告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律师代理中国某建筑有限公司,处理与四川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对方仲裁请求支付工程款750万元及违约金。面对项目证据严重缺失(如支付凭证不全、材料单瑕疵),指出诉讼败诉风险高,并建议转向庭外调解。主导谈判,促成对方放弃债权519万余元,最终以支付195万元达成和解,仅为原请求的26%,且免除违约金、仲裁费。本案通过调解创新规避了证据短板,为企业挽回巨大经济损失,彰显了非诉纠纷解决的高效性。

     案例2:【某公司诉广东省某工程集团买卖合同纠纷案】—— 成功代理大型国企应对复杂债权转让争议,促成原告撤诉并解除千万级财产保全

           原告某公司受让第三人(失信被执行人)对被告(大型省属国企)的债权,诉请支付货款本息逾1300万元,并已成功冻结被告银行账户。被告面临巨额资金被长期冻结及败诉风险。作为被告代理人,精准识别本案核心风险在于原告与失信被执行人之间的“恶意串通”嫌疑。通过深入论证债权转让行为的无效性,并结合结算确认、发票缺失等关键抗辩点,向法庭充分揭示了原告主张的不合理性及潜在的违法性。最终,在庭审后、判决前的关键阶段,成功促使原告主动申请撤回全部诉讼请求,并同步解除了对被告高达1400余万元的财产冻结措施,全面维护了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秩序。

    案例3:【某京海公司诉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侵权责任纠纷案】——二审维持原判,成功捍卫招标代理机构商业信誉

           原告(中标承租人)因与出租方就租赁物业消防问题产生纠纷,转而起诉招标代理机构,要求退还8万余元招标代理费,一审案由历经从合同纠纷到侵权责任纠纷的变更。作为招标中心代理人,紧扣“合同相对性”原则,清晰论证招标中心与原告之间既无直接合同关系,也无任何侵权行为。明确指出招标中心系依据与委托人(出租方)的代理合同提供服务,且已全面履约,收取费用具有充分合同与事实依据。该代理思路在一审获得法院支持,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请;在原告上诉后,二审法院再次采纳我方观点,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为招标代理行业的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判例支持。

    案例4:【王某劳动报酬争议仲裁案:成功驳斥多项核心请求,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超11万元】

           律师代理被申请人中国建筑某工程局有限公司,应对申请人王某提出的五项仲裁请求(总金额逾19万元)。针对申请人主张的“被迫离职”经济补偿金(104,160元),精准梳理证据链,提交申请人亲笔签署的《辞职报告》等材料,证明其系因个人原因自愿离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支付情形,该核心请求被仲裁委全额驳回。同时,通过有效抗辩,使申请人关于报销费用(7,430元)和一级建造师补贴退税(3,025元)的两项请求均因证据不足或不属于仲裁范围而未获支持。最终,仲裁裁决仅支持无争议的风险抵押金退还(15,000元)和部分工资差额(50,000元),为企业规避了不当支付义务,降低了经济损失。


    部分服务企业:

          专注大型央企、国企及事业单位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广州开发区人才工作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东粤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粤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图木舒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能(清远)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市实验外语学校、广州广外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荣誉: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特聘法律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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