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与非诉业务
一、郑某1与郑某2离婚纠纷二审、执行案,在一审判两个孩子抚养权归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下,二审经调解,两个孩子抚养权全部归我方当事人,并争取到给予我方当事人生活经济补偿。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将房产、车辆裁定过户。
二、周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在双方就探望权行使僵持不下不肯离婚的情况下,经过多次调解,将探望权的行使及抚养费的支付细节化、具体化,使得双方达成调解。
三、张某与马某离婚纠纷一案,在对方恶意提出夫妻共同债务以抵销补偿款的情况下,最终法院在本案中不处理该债务问题,双方平均分割房产。
四、韦某与陆某离婚纠纷一案,涉及婚前、婚后、国内外多套房产及公司股权、有价证券等,通过仔细核算及多次调整离婚协议方案,最终协助双方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
五、张某与冯某离婚纠纷一案,在涉及事实婚姻、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多次核算及调整调解方案,最终帮助当事人取得房屋分割补偿款及子女抚养权、一次性支付子女大学毕业之前的抚养费及学费。
六、王某与丁某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涉及房产、虚拟股分红、现金补偿等多类型财产,对方提出分割离婚协议内容之外房产的情况下,法院最终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支持我方请求。
七、陈某与郭某及某金融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一案,涉及婚内财产协议及离婚协议,经过执行异议、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二审,最终法院支持我方诉讼请求,判决不得执行涉案房产。
八、钟某与余某离婚纠纷一案,涉及多套商品房、小产权房、厂房、租金收益、公司股权、子女抚养、经济生活补助等问题,通过帮助当事人梳理婚内财产,设计协议方案,通过协议与法院调解书共同解决当事人离婚纠纷。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婚姻家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
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女律师工作委员委员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家事案件专家调解员
福田区“新雨计划”普法项目讲师
深圳市遗嘱库普法讲师
深圳图书馆“生活与法”普法讲师
参与编写《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涉外离婚案件法律业务操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