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合规、刑事控告、刑事辩护
执业以来专注于刑事案件辩护,办案方式重视家属可视化办理,获得当事人家属好评。尤其在一些金融、知识产权类犯罪的司法审计、鉴定意见等的数额辩护方面有专门研究和成功案例。
【取保候审】
1. 杨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天河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取保候审;
2. 陆某某涉农药类伪劣产品罪案,从化区,37天成功不予批捕取保候审;
3. 陈某某涉数额50余万诈骗罪案件,韶关市新丰县,37天成功不予批捕取保候审,后经历罪名变更并最终由公安机关终止侦查;
4. 王某某涉网络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罪案,越秀区,37天成功不予批捕取保候审;
5. 刘某某涉养老诈骗类诈骗罪,佛山禅城区,37天成功不予批捕取保候审;
【不予起诉】
1. 张某某涉危险驾驶罪案,白云区,经两次退查存疑不诉;
2. 谭某某涉盗窃罪案,白云区,盗窃数额达3万元且具有多次盗窃情节,经介入后酌定不诉;
3. 郭某某涉骗购外汇罪案,南沙区,犯罪金额达1000余万美元,经介入后酌定不诉;
【程序辩护】
1. 陈某某涉强奸案,天河区,经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成功排除关键证据伤情鉴定;
【罪轻辩护】
1. 王某某涉诈骗案,梅州市,经电子数据阅卷后辩护,公诉机关重新作出司法审计报告,犯罪数额全案减少500余万元、当事人减少150余万元,案件定性由诈骗罪改变为虚假广告罪,公诉机关出具量刑建议六年有期徒刑,法院最终判决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又十五天;
2. 杨某某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白云区,经电子数据阅卷后辩护,公诉机关重新作出鉴定意见,当事人犯罪数额由400余万元减至120余万元;后即使认定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因辩护人提出的证据瑕疵问题,最终法院判决缓刑。
3. 景某某涉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白云区,经电子数据阅卷后辩护,公诉机关重新进行司法审计,当事人犯罪数额由50万余元减至30万余元,法院判决缓刑;
4. 方某某涉非法经营外汇案,南宁市,经电子数据阅卷后辩护,在认定非法经营数额2005万人民币且为主犯的情况下为当事人取得两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
【发回重审】
李某某涉嫌职务侵占案,佛山市南海区,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侵占数额350余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经二审介入,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