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民营企业刑事风险防范
曾在某检察机关任职,从事十一年职务犯罪(反贪、反渎职)侦查工作,员额检察官,多次立功受奖,亦有纪委监察委工作经历,辞去公职后曾在某香港上市公司担任监察总监、广州商学院特聘教师。
目前专注于渎职犯罪刑事辩护。
陈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往往在具体案件中能起到积极作用。工作经验、社会阅历丰富,由于体制内的培养、对工作能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从事律师工作5年来,几乎每个案件都能做到有效辩护,包括侦查阶段无罪撤案,审查起诉阶段无罪不起诉,审判阶段免予刑事处罚、缓刑等等。
1、受贿、徇私舞弊减刑案,免予刑事处罚;
2、玩忽职守案,免予刑事处罚;
3、受贿、滥用职权案,滥用职权罪名不成立;
4、职务侵占案,无罪公安阶段撤案;
5、玩忽职守案,免于刑事处罚。
6、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缓刑。
7、滥用职权案,酌定不起诉。
广东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
广州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州商学院特聘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