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类犯罪、职务犯罪、知识产权类犯罪、毒品类犯罪辩护
知恒 (贵阳) 律师事务所 股权高级合伙人
贵州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第六届贵州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 秘书长)
贵州省律师协会扫黑除恶”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
贵州省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
清镇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一、公司老板涉经济、财产犯罪案件
1. 为某医药公司部门经理串通投标案无罪辩护成功。该案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均作无罪辩护,案件在退回补充侦查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2. 为某文化公司总经理挪用资金、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骗取贷款案无罪辩护成功。该案移送审查起诉经阅卷后,对三个罪名均作无罪辩护,案件在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期间取保候审,2 个月后解除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三个罪名均撤销案件。
3. 某科技公司总经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保护民营企业角度作罪轻辩护,建议检察院不起诉的辩护意见被采纳,获不起诉。
4. 某矿业公司总经理职务侵占罪案。辩护意见部分采纳,获从轻处罚。
二、职务犯罪案件
(一) 官员涉职务犯罪案件
5. 为某县检察院检察长滥用职权、贪污、受贿案作缓刑辩护成功。该案在诉讼各阶段进行全程辩护、全面辩护;在庭审时提出指控滥用职权造成损失的金额以及贪污的金额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滥用职权、贪污建议法院免予刑事处罚,对受贿建议适用缓刑。辩护意见被采纳,获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得以释放。
6. 某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受贿案。该案二审接受委托,经梳理证据,提出 “部分事实不清,原审量刑过重” 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二审改判从轻处罚。
7. 某县县委书记被控受贿案。辩护意见部分被采纳,获从轻处罚。
8. 某县副县长被控受贿案。辩护意见部分采纳,获从轻处罚。
9. 某单位正厅级干部受贿案。该案针对查封房屋进行重点辩护,成功保住两套住房,并获从轻处罚。
10. 某县公安局副局长被控徇私枉法、受贿案。辩护意见被采纳,获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得以释放。
11. 某县公安局派出所指导员徇私枉法案。二审接受委托后,提出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的辩护意见被采纳,案件发回重审,经重审获从轻处罚,宣告缓刑。
12. 某县法院副院长被控徇私枉法案。辩护意见部分采纳,获从轻处罚。
(二) 国企、民企负责人涉职务犯罪案件
13. 成都铁路局某公司经理被控贪污案。起诉书指控贪污金额 300 余万元,经梳理证据材料,提出指控贪污的金额,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有证据证明的贪污金额不足 100 万元,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获减轻处罚。
14. 某工程公司总经理单位行贿案。该案针对量刑情节进行重点辩护,辩护意见被采纳,获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15. 某公司老板受贿案 (与某单位副厅长共同受贿,涉案金额过千万)。在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针对量刑情节进行重点辩护,辩护意见被采纳,获大幅度减轻处罚。
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16. 罗某某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无罪辩护成功)。该案在开庭时提出罗某某仅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并重点进行涉案金额辩护;对指控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作无罪辩护。辩护意见被采纳,法院以一罪从轻处罚。
17. 程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假冒茅台酒注册商标)。该案针对假冒茅台酒的价格进行重点辩护,辩护意见被采纳,获减轻处罚。
18. 张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假冒茅台酒注册商标)。开庭时针对量刑情节进行重点辩护,辩护意见被采纳,获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得以释放。
贵州省律师协会“2018 - 2022 年度专委会先进个人” 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