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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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知恒(广州)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章建勤律师
今天周末,可以放飞一下自我了,便一头扎进《2023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件决定要点汇编》中。没有想到有种“斗转星移、乾坤转换”的感觉。《汇编》中展现的专利授权、确权中审查的精细程度、深刻程度、协调程度、系统程度、全面程度,乃至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程度,使我有种“不知今夕是何年”之感。 在2018年6月25日,北京举行的“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专题研讨会”上,我作主题发言时,还就当时专利授权、确权时,基本不审查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的公开充分性,第4款规定的清楚、简要以说明书为依据,大声疾呼“中国专利的天是塌了一角的”。而在今天学习的典型案例要点汇编中,依据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第4款的审查尽然成了重头戏,而且审查的深刻、精细、全面程度让我难以置信,达到了仅有设想,而没有具体可实施的技术方案,就不可能获得专利权的程度。 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审理专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章建勤律师在会上作主题发言 在一次专利复审无效年会上关于说明书实验数据真实性审查问题,我从会场一直追问到午餐饭桌上,执相关牛耳的领导对我说:“章律师,先吃饭!”。而去年颁布生效实施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了:“申请专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提出各类专利申请应当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并作为形式审查、实质审查、专利无效的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0条、59条、第69条。而且还竟然有第100条:“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违反本细则第十一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予以警告,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样的规定。 2021年,我们通过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的《中国专利侵权判定诉讼实务指南》的副标题是“正义——从粗糙到精细”,借此表达我们对“精细”的呼唤。我们坚持认为,在技术类知识产权领域,没有“精细”就不会有“正义”。而今天学习的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例要点中,审查的精细程度,简直让我神情恍惚,一度不断确认这是当下的中国么? 章建勤律师著作 左图:《中国专业侵权判定诉讼实务指南》 右图:《商业秘密维权指南——困境与出路》 就人工智能能否成为发明人的问题,於兴中教授为《法治周末》“智道栏目”关于人工智能的相关问题向我约稿,我和夫人丛芳撰写并发表了《人工智能成为发明人,将会动摇现有专利法律制度》。而在今天学习的典型案例要点中,以“人工智能”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能享有相关权利的民事主体为由,直接驳回了相关专利申请。我向该文的的共同作者丛芳转发了驳回理由时,她回复说:这几乎就是我们文章中的逻辑和理由。 在神情恍惚后,终于清醒的意识到,中国从高速发展到高质量发展,已经从“昨天”开始了,技术类知识产权更是如此,“顺之者昌”。 本文部分图片来源:知产力官网 https://www.zhichanli.com/p/691994698 作者 简介 章建勤律师 知恒(广州)律师事务所 股权高级合伙人 1、理学学士(物理)、法律硕士 2、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鉴定人 3、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 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商业秘密实务研究特聘专家 5、北京专利代理师协会特聘研究专家 6、武汉光谷知识产权研究院诉讼研究中心主任 7、湖北百炼石律师事务所首席指导专家 8、广东省律师协会专利委员会委员 9、知恒(广州)律师事务所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服务中心副主任 10、知恒(广州)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