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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恒法观 | 中国律师出海系列:苏格兰和北爱尔兰——中国律师如何在苏格兰及北爱尔兰执业中国法律(成为注册外国律师)
发布日期:2026-08-13 浏览193次

苏格兰注册外国律师

苏格兰依旧有注册外国律师(Registered Foreign Lawyer)制度,注册外国律师 (RFL) 是指在苏格兰以外的英国司法管辖区或非欧盟司法管辖区获得资格的律师,并且需要在苏格兰注册,以明确身份加入跨国业务作为经理(或作为成员加入法人事务所),在苏格兰注册的外国律师不能自称“律师”,但是可以从事跨国业务(Multi-national Practices:M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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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执业是指其成员为受规管人士(包括注册外地律师)的执业单位,或其成员包括注册外地律师的法人团体,其成员资格仅限于受规管人士。


苏格兰注册外国律师不能从事为苏格兰合格律师保留的某些类型的工作(《1980年律师(苏格兰)法令》第32条)。这些是广义的土地和/或建筑物的产权转让;诉讼(民事或刑事);并获得有利于遗嘱执行人的确认书(相当于苏格兰的遗嘱认证)。他们可以通过成为注册外国律师,在MNP中与苏格兰合格的律师建立合作关系。


苏格兰外国注册律师还需要遵守以下苏格兰法律法规:

the 1980 Act (to be read in conjunction with the Solicitors (Scotland) Act

1980 (Foreign Lawyers and Multi-national Practices) Regulations (SSI 2004/383) (the “RFL Regulations”);

• the Legal Profession and Legal Aid (Scotland) Act 2007 (the “2007 Act”);

• the 2010 Act

RFL 必须在所有相关情况下遵守律师协会的执业规则,只要这些规则适用于特定的 RFL。一些执业规则适用于所有 RFL,其他规则适用于在苏格兰设有主要营业地点的 MNP 的管理人员,其他规则适用于 RFL 从事 MNP 在苏格兰的执业时。


中国律师如何成为苏格兰注册外国律师

根据《1980年律师(苏格兰)法令》第60A(4ZA)条,任何外国律师均可就本条向评议会申请注册为外地律师,如果评议会信纳申请人所属的法律职业受到如此规管,以致允许他与律师或法团执业进行跨国执业,则评议会应信纳申请人所属的法律职业受到适当监管, 在登记册上输入他的名字。


就《1980年法令》第60A条而言,评议会已经考虑和批准了一些外国法律专业人士。如果您的职业/司法管辖区未在下面列出,那么您应该在标准表格上提出申请。

苏格兰律师会列出的司法管辖区主要包括英国、欧盟、美国、加拿大、黎巴嫩、南非及约旦。

根据苏格兰律师会网站提供的信息,苏格兰注册外国律师需要的条件有:

(1)原本司法管辖区法律资格证和律师证;

(2)与苏格兰事务律师或欧盟律师签订跨国服务合同(MNP);

(3)申请人的法律专业(或学历)受到认可;

(4)良好声誉证明(申请人所在国监管机构(必须是苏格兰以外司法管辖区公认的法律专业监管机构)出具的可接受形式的良好信誉证明。作为最低要求,证书必须确认申请人的法律资格和执业资格(在适当的级别,如果会员资格级别或类型不同,并且没有相关限制,以便确认,根据本国监管机构的监管制度,申请人有权以符合申请人寻求注册的目的的方式执业,例如作为MNP的经理));

(5)有关注册目的的证据:证明跨国服务或法律服务行为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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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满足上述条件,申请人还需要通过苏格兰律师会的“合适”测试(Fit and proper testing )。苏格兰律师会在这方面要求的提交的证据可能因多种因素而异,包括:

1. 申请人本国监管机构采用的适当测试制度;

2. 本国监管机构准备在与申请人有关的良好信誉证书中包含的信息的范围和性质 - 以及此类证书中的任何披露;

3. 申请人之前是否接受过完整的犯罪记录检查(包括已失效的定罪),相当于根据苏格兰披露局的标准披露报告申请进行的检查;

4. 申请人是否属于应报告职业计划所列的职业或职业的成员。

 北爱尔兰转换律师(Transferring Solicitors)制度

在公开的信息中暂时无法查询到北爱尔兰注册外国律师的信息,较为相似的制度是北爱尔兰转换律师(Transferring Solicitors)和转换大律师(Transferring Barristers)制度。


转换律师制度是指在非北爱尔兰的司法管辖区取得法律资格和执业资格后,希望可以在北爱尔兰执业。由于北爱尔兰对于英格兰和威尔斯、苏格兰地区法律执业者如何转换成北爱尔兰律师和对于其他地区的制度不同,本文仅介绍非英国司法管辖区,尤其是中国律师,如何转换成北爱尔兰律师。

申请人除需要在律师协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EF6)外,还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 律师被接纳的所有司法管辖区的良好信誉证明书 - 说明申请人是在北爱尔兰执业的合适人选;

2. 申请人已获接纳律师的所有司法管辖区的准入证书正本的核证副本;

3. 申请人证明所有高等教育专业资格的证书和成绩单原件的核证副本;

4. 如果可以,任何当前高等教育专业资格研究的临时成绩单的核证副本;

5. 三份推荐信,其中两份应为律师或您的专业团体成员。如果申请人目前在职,其中一位推荐人必须来自其当前的公司。推荐信应在正式信笺纸上签名。电子邮件引用应来自官方电子邮件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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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交的文件将由律师协会审查,通过后交教育委员会(Education Committee)审议。如教育委员会审议通过,该申请人可以被接纳为学生。申请人此时可以开始在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专业法律研究学院 ((IPLS)Institute of Professional Legal Studies (IPLS) at Queens University Belfast)接受为期一年的普通法教育,主要核心课程为:合同、侵权、刑法、宪法、欧盟法、土地法、衡平法、证据法。通过课程之后即具有在北爱尔兰执业资格。


北爱尔兰转换大律师(Transferring Barristers)制度

和转换律师制度类似,申请人首先需要填写申请表(EF7A),并提交下列材料:

1. 申请书《北爱尔兰律师协会传唤》的核证副本;

2. 北爱尔兰律师协会颁发的合适执业证书;

3. 一份最新的简历,概述申请人在律师协会的工作经验和/或他们的工作经历;

4. 至少两个角色推荐人,推荐人必须是申请人专业机构的成员,并至少有五年的执业经历。如果申请人目前在职,其中一名推荐人必须来自他/她目前的公司。


申请人的材料依旧会先由律师会审查然后交给教育委员会审议。通过之后申请人可以被接纳为学生,在贝尔法斯特女王大学专业法律研究学院学习规定的课程。该课程内容主要有遗产管理及物权法与实务(第1和第2部分)。

如果申请人在律师界的执业经验不足三年,他们可能会被要求在律师事务所完成为期一年的入职前工作。申请人通过课程后即具有执业资格。

资料来源:

1,苏格兰注册外国律师简介:

https://www.lawscot.org.uk/members/membership-and-fees/registered-foreign-lawyer/

2,苏格兰外国律师注册和跨国业务:

https://www.lawscot.org.uk/members/rules-and-guidance/rules-and-guidance/section-d/rule-d7/guidance/d7-d8-registration-of-foreign-lawyers-and-multi-national-practices/

3,苏格兰外国律师注册标准表格:

https://www.lawscot.org.uk/media/3cmf4lrj/rfl-jurisdiction-criteria.pdf

4,北爱尔兰转换律师(中国律师):

https://www.lawsoc-ni.org/solicitor-admitted-overseas

5,北爱尔兰转换大律师:

https://www.lawsoc-ni.org/transferring-from-the-b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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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祎炜

知恒律師事務所(ZHI HENG LAW FIRM) 律师助理

香港城市大学 JD(法律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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